聯合新聞網 2007/07/26 記者:記者呂開瑞/桃園縣報導
北部某大學女生在網路上認識水電工劉峻豪,交往後發現男友脾氣暴躁,不想再來往,但劉不願分手,變為恐怖情人。劉囚禁女友當性奴,變態性侵,還以狠毒手法凌虐,桃園地院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十五年重刑。
劉峻豪(廿七歲)自去年七月案發後即被羈押,他一再聲請交保,但法官認為他惡性重大,太可惡,並擔心他交保後找女生報復,目前仍羈押中。
法院調查,女大學生是於去年初在網路交友認識劉峻豪,交往一段時間後,覺得對方脾氣暴躁,加上家人也反對交往,去年七月女生放暑假回南部,提出分手要求。
劉峻豪不願分手,恐嚇女生要找黑道對付她的父母;女生被迫隨他北上,隨即被挾持軟禁在桃園縣一家汽車賓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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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時電子報 2007/07/18 記者: 張澄輝/彰化報導
又見恐怖情人!工人賴錦堂不滿女友提議分手,涉嫌私藏五十支的硝甘炸藥,意圖去女友住處炸死她;所幸被員警及時發覺,他丟下四十六支炸藥逃逸。警方昨天傍晚逮到他,起出剩餘的炸藥,化解一場危機,依預備殺人罪嫌移送法辦。
警方除了起出上述硝甘炸藥外,還起出一支雷管、一捆導線,落網的賴錦堂(卅三歲)供稱,他是民間炸山工程隊開怪手的司機,還兼埋放炸藥,曾多次使用硝甘炸山洞,但沒有炸傷過人的經驗,因此炸藥的威力及殺傷範圍有多大,他並不清楚。
礦務局指出,硝甘炸藥主要成分為硝化甘油、硝酸銨、硝酸鈉及硝化纖維,俗稱NG炸藥,可由六號雷管或導爆索引爆,昨天被查獲的炸藥,足以炸毀兩棟三層樓房,威力驚人。
馬鳴派出所警員潘俊文跟施並振,本月十四日巡邏經過秀水鄉馬興村雅興街時,發現有一名男子騎一部DKT─732號機車,機車踏板上有一只白色手提袋,形跡可疑,立刻尾隨跟蹤,到和美鎮時被賴嫌發覺,賴某心虛棄車逃逸,警方圍捕時被他兔脫,後來在他的機車手提袋內,起出四十六支硝甘炸藥,一支雷管及一捆導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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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TVBS新聞 更新日期:2007/05/28 12:13
台北縣有一名男子因為不滿女友要分手,竟然就把人騙到租屋處,囚禁3天,並照三餐毒打,等女子傳簡訊求救警方破門時,發現女子已經混身是傷。
遇上了恐怖情人,下場可能就是混身是傷,陳姓女子的照片,不管是頸部、胸部還是背部,通通被打得紅腫瘀青,有些地方甚至還被咬出一圈又一圈的齒痕,而下手的就是他,被移送時不停遮臉又畏畏縮縮的,但3天前,他可是兇狠無比。
因為不滿交往3個月,大他3歲的女友要分手,25歲的男子先狠K對方一頓,隔天再假裝要道歉,把人騙到租屋處要求復合,在被拒絕後,男子竟然憤而將人囚禁,並照三餐毒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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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聯合新聞網╱記者陳崑福/屏東縣報導 2007-05-26 01:44
屏東縣楊姓女子離婚後帶著讀國中的女兒與許姓男子同居,許姓男子竟又涉嫌性侵其女,離譜的是,遭性侵的女兒後來竟又與母親「爭奪」許姓男子。楊女一氣之下控許性侵女兒,全案正由屏東地院審理中。
楊姓女子與前夫離婚後,獨力扶養女兒;因工作關係,於去年十二月間認識四十歲的許姓男子,兩人進而同居。今年二月間,許姓男子疑利用楊女外出工作機會,對楊女的女兒霸王硬上弓。
事發後,許姓男子威脅小女生不得告訴媽媽,後來,竟又持續與少女發生關係;平時則噓寒問暖特別照顧,逐漸發展出亦父亦友關係,有時少女還會主動找他發生關係。
楊女發覺許姓同居人對她不再感興趣,感到奇怪,三月底一次假日,她故意說加班並外出,廿分鐘後返家,看到女兒與許姓男子兩人衣衫不整,追問才知道許性侵害她女兒的過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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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中時電子報╱劉英純/北縣報導 2007-05-28 04:35
陳姓女子與陳姓男友口角,竟遭男友棒打並控制其行動五天,被打得像豬頭一般。女子趁隙打電話給哥哥,報警後才依發訊處找到地點在八里,警方廿七日晚間救出傷痕累累的陳女,並逮捕陳嫌,依妨害自由與傷害罪嫌移送法辦。
綽號「阿綸」的男子,居住在八里,在地方上是令人頭痛的人物,辦案員警對「阿綸」有印象,沒想到這個印象幫了大忙,成為破案的關鍵。
昨日有民眾打電話給台中警察局勤務中心,指出妹妹被男朋友控制行動,恐有生命危險,希望能查出她身在何處。
吵嘴遭毒手 兄接求救電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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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TVBS 更新日期:2007/05/28 12:13
台北縣有一名男子因為不滿女友要分手,竟然就把人騙到租屋處,囚禁3天,並照三餐毒打,等女子傳簡訊求救警方破門時,發現女子已經混身是傷。
遇上了恐怖情人,下場可能就是混身是傷,陳姓女子的照片,不管是頸部、胸部還是背部,通通被打得紅腫瘀青,有些地方甚至還被咬出一圈又一圈的齒痕,而下手的就是他,被移送時不停遮臉又畏畏縮縮的,但3天前,他可是兇狠無比。
因為不滿交往3個月,大他3歲的女友要分手,25歲的男子先狠K對方一頓,隔天再假裝要道歉,把人騙到租屋處要求復合,在被拒絕後,男子竟然憤而將人囚禁,並照三餐毒打。
女子受不了,傳簡訊求救,卻被發現,被打得更慘,等到再次找到機會傳簡訊,已是被關3天之後,警方根據通聯,破門救出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的女子,並將這個危險情人移送法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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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東森新聞 記者陳佳鈴、陳政棟/台中報導 2007/5/23
台中市一名國三生在網路聊天室認識一名謊稱25歲的35歲婦人,小男生情竇初開,禁不起婦人柔情呼喚,三番兩次蹺家南下與婦人密會,又怕父母擔心,還請同學幫忙掩護,直到事情曝光,家長極力反對,小男生一氣之下翹家20多天,警方昨天找回他,他才知道迷戀的對象跟他差了20歲。
長髮披肩還嘟起嘴巴,這名35歲的曾姓女子,謊稱只有20多歲,用這張照片迷倒在網路上認識才15歲就讀國三的陳姓學生,女子在網路上不斷訴說自己生活苦悶又無助,讓情竇初開的陳姓學生一頭栽進感情世界,一蹺家就是20天。
台中市警局少年隊隊長林啟右:「在網路上認識以後,女孩子說要求跟他見面,他(陳同學)跟家長講他要去北部休息3天,少年應該不知道這個女生已經年紀這麼大,還生過小孩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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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東森新聞報╱記者盧鴻霖/鳳山報導 2007-05-20 02:13
因經營服飾店不善而待業中的未婚陳姓女子,至少二天未出門,19日上午家人強破陳女臥房查探時,赫見陳女於房內燒炭自殺,警方勘查現場時從死者置於床頭櫃上的一封留予家人簡短字箋內容,斷定死者因所交往的男友「腳踏二條船」欲想齊人之福,令死者懊惱憤恨而以尋死手段向男友「死諫」,檢警相驗時,死者男友未到場,家屬於默哀時泣斥死者「死不足惜」。
32歲的陳姓女子未婚,與父親及胞兄、大嫂共居,原經營服飾店,今年因經營不善而關門大吉,目前賦閒在家,19日上午近10時,陳女父親因數日未見女兒步出房門,數度歊門未獲回應而直覺有異,乃於中午近12時連絡已出閣的死者胞姊到場查探,由於不得其門而入,乃找鎖匠到場開門,赫見死者平躺於床上、已全身僵硬,氣絕身亡,床沿留有燒炭灰燼,一本死者平日的日記置於床頭櫃。
獲報的鳳山分局鑑識人員到場勘驗,屋內毫無外力所致的跡象,身無外傷,衣著完整,從死者於18日的日記記載內容發現,死者因與男友交往,未獲男友家人接納而時有怨懟,近來又發現男友另結新歡「腳踏二條船」,更令她在百感交集下,頓生尋死以求解脫之念。
檢警19日中午相驗時,令死者「感慨萬千」的男友未到場致哀,在場隨行相驗的的死者父親與兄弟姐妹則於相驗後,難掩對死者男友怨懟之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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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央社╱中央社 2007-05-17 10:53
(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十七日電)男子林豈誼和美髮店同事蘇姓女子「姊弟戀」交往半年,因懷疑對方另結新歡,前往蘇女住處談判破裂,持預藏扁鑽刺殺蘇女頸部八十多刀傷重不治。台北地院一審依殺人罪重判十四年徒刑,全案仍可上訴。
這起命案發生在去年十二月十五日,根據台北地院最近判決書指出,林豈誼(二十五歲)和死者蘇女(二十八歲)交往半年後,由於蘇女另結新歡,當天晚間他前往蘇女基隆路二段住處談判,想挽回這段感情,由於談判破裂,持預藏扁鑽朝蘇女頸部猛刺八十多刀,造成蘇女出血性休克死亡。
事後林豈誼在陽台企圖上吊自盡,但因蘇女與友人有邀約,見蘇女遲未赴約察覺有異,報警前往查看,才緊急將林某送醫救回一命。
地院法官一審認為,林豈誼因為愛慕蘇女太深,一時心有不甘犯案,雖然林某歷次庭訊也表達悔意,但迄今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,因此依殺人罪嫌判刑十四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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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社╱中央社 2007-05-18 14:18
(中央社記者卞金峰台北縣十八日電)台北縣永和秀朗路一段今天發生自焚案件,約在十時左右,一名五十六年次的蔡姓女子,疑因不滿前男友另結新歡,竟然跑到前男友的家門口縱火自焚,雖然他前男友的母親見狀立即拖著她到浴室中澆水滅火,不過蔡女受到百分之七十的二到三度灼傷,目前轉送台大醫院救治,有生命危險。
蔡姓女子上午提著汽油,到林姓前男友位在永和秀朗路一段的家門口,按下門鈴後,林姓男子的母親前來開門,門一打開,蔡女就將汽油往自己身上澆,點火自焚,林姓男子的母親見狀後立即將蔡女往浴室拖,用水不斷的澆在蔡女身上試圖滅火,並且同時打電話向消防局求救。
警方表示,蔡姓女子會做出自焚的動作,極可能是因為不滿林姓前男友另結新歡。而消防局接獲報案後,立即將蔡女送往永和耕莘醫院急救,不過由於蔡女全身受到百分之七十的二到三度灼傷,因此又緊急被送往台大醫院救治,並且有生命危險,而林姓男子的母親,雙手也因為托著全身著火的蔡女到浴室中澆水而受到灼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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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聯合新聞網╱記者何祥裕/台北縣報導 2007-05-18 03:09
台北縣中和市一對蔡姓夫妻結婚五年後形同水火,把法院當成報復對方的舞台;兩人互控傷害、恐嚇、家暴等超過五十件官司,離婚後仍告來告去。女方指男方亂告一通,害她連工作都丟了,控告對方侵權。法官認為五件是不當提告,判賠四十萬元。
這對夫妻沒完沒了地互告,連承審法官也看不下去,在判決書中警告雙方,未來要提出告訴或訴訟時,要注意訴訟合法性,若有欠缺理由、惡意或不正目的,須賠償對方的精神損失。
根據調查,本案的男子八十六年曾開設神壇,自稱除可替人消災解厄,還販賣宣稱有療效的食品牟利,被依詐欺罪判刑一年四月。後來他與黃姓女子結婚,育有一女,但夫妻感情不睦。
女方主張,民國九十一年開始,因感情失和,丈夫就不斷對她提出告訴,還把法院的判決書或起訴書傳真到她上班的公司;她被迫換公司上班,九十三年經法院調解協議離婚,前夫還是繼續誹謗她,散布她侵占公款被判刑的說法,害她失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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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更新日期:2007/05/17 07:10 記者:記者楊德宜、呂開瑞/桃園縣報導
桃園縣陳姓叔侄先後愛上同一名女子,叔侄爭風吃醋;侄子為爭女友,向嬸嬸告狀叔叔有婚外情,引發叔叔家庭風暴,叔侄打架,叔叔被打傷,控告侄子傷害。檢察官昨天勸和失敗,將依法查辦。
陳姓侄子昨天說,與陳女交往前不知道陳女是叔叔前女友,後來叔叔知道後一直口出惡言,越講越難聽,當著他和陳女的面說「叔叔的女人你也敢搶」、「房間的性愛玩具你可以用」。他礙於晚輩身分一直敢怒不敢言,事發當天是因叔叔一直罵他,他氣不過才動粗,「現在叔叔已經沒有再騷擾女友,可以放心了」。
警方指出,陳姓叔侄爭搶的陳姓女子(卅一歲)相貌普通,離過婚並有小孩;但至今前夫對她仍糾纏不休。
桃園地檢署調查,平鎮市陳姓男子(四十三歲)去年間認識陳陳姓女子後,兩人交往密切;今年一月間,陳姓女子又認識了陳姓男友的侄子(廿七歲),剛開始陳女並不知道兩名男友是叔侄,他倆也不知彼此是情敵。陳女周旋於兩男間,享受愛情滋潤,但今年過年期間陳女和小陳出雙入對時,被大陳發現,叔侄和陳女的三角戀因此曝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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